2007年4月9日

Ordinary Girl (二)

我從很久很久以前就曉得一個道理。

因著自己的本相不太受歡迎,加上遇上各種狀況。漸漸地,我認為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本相(以及本名)都是極其危險的事。關於本名,除了必要情況外,基本上大部份的人都不曉得我的本名,我是指我那個中國語的名字。至於本相,基於要生存下去,我漸漸衍生了多個不同面貌的自己,以應付不同場合的需要。又,漸漸地,我自己也搞不懂,這一堆自己算不算是自己了。

其實我所做的,相信有很多人都在做。這個跟榮格的「面具」心理學理論大抵有些相像罷?

大概,我那個所謂的本相,就是那一個 Ordinary Girl 罷了。只是我發現,讓這個 Ordinary Girl 甦醒,是我今年最錯誤的決擇。因著她的甦醒,弄出了許多麻煩和傷害。

還是讓她再沉睡下去罷。

我渴望,很快就找到能讓她永遠沉睡的方法。

還是讓大家只看到那個「滿有性格」的林檎妹子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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