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6日

誠實

我想,大概誠實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之一。只是,原來要做到這點,其實很難。

首先,要對自己絕對誠實,非常難。因為自己的內心遠比自己想像中的黑暗。

再來,因著要面對自己的誠實而做出相應的行動,著實壓得令自己透不過氣來。

因為,你身邊的人不會明白你為什麼這樣做,既然不明白,自然就不會諒解,再來就會給你無情的批判。

為什麼不能倒過來想:欺騙世上的所有人,就連自己也欺騙。這樣的生活除了無味外,還非常卑鄙?

無論如何,我做了對自己對他人都誠實的事情。你們明不明白我,我不想再管了。

其實,管得了嗎?

2007年4月12日

當我不再假裝的時候

雖然我在大部份的時間都假裝得很好
可是當一個人靜下來
心裡的痛楚就出來了
大概因為內心的自己在不斷吶喊
胸口才不住地疼痛罷?





有人說他在等著我回去
我卻幻想另一個人會再接近我多一次

有人說他會為我改變
我卻幻想另一個人會為我努力一下下

有人對我無微不至我不愛
我偏期待另一個常常傷害我的人來愛我

有人說自己不好請我不要愛他
可是我又說自己不好請那對我無微不至的人不要愛我

雖然我可以裝作很冷漠
但我本是個溫惋的人

雖然我對某個人好像不愀不啋
但我其實仍然非常關心那個人

雖然我看不起某個人
但我很想很快再有重新欣賞這個人的一天

雖然我現在看也不看某個人
但我其實很想仔細地多看一次





我......其實已經很累很累了
我......可不可以不用再在人前假裝下去?





(究竟我的腦子裡在想什麼?真是爛透了!)

2007年4月10日

Buy It Yourself!

BIY (Buy it yourself) 是某珠寶品牌系列的標語,大約好像是「Love yourself, buy it yourself.」,還請了莫文蔚當代言人。

基本上,這也是我奉行的其中一個原則。打從十八歲開始,我就很努力去遵守。

我這樣說不是不喜歡收到朋友的禮物,如果大家想送我禮物,我是非常歡迎的。我的意思是,與其等待別人把你所想要的(不一定是禮物,什麼也可)交給你,為什麼不自己去爭取?而且,從你自己雙手獲得的,更有意義、更有記念價值、更值得自豪!

我近年還是太懶了,竟然漸漸淡忘這重要的守則。雖然有很多事情都努力地靠自己,可是仍把不少責任推給別人。於是,今天我開始從一件小小的事改變自己(應該說:做回自己本身奉行的法則)。

我跟一個女性朋友到花墟買花。

雖然自己不算花痴,只是,如果家裡偶然有鮮花等著我回家,我仍是非常欣喜的。所以今天決定要買一束。

本來打算購買一束便宜的白色花束就算了,可是,竟然夢幻地讓我遇上淡紫藍色的風信子!風信子是我最愛的花,可是,這種顏色的風信子很少有。我除了之前在 Agnès b. fleuriste 看過外(可是售價很驚人!)從來都跟它緣慳一面。現在一大束都是六十五塊錢而已,偶一為之不算過份罷?於是帶著幸福的心情把它抱回家。

我的攝影技術不好,加上家中沒有像樣的地方。抱歉了。

另外,我還買了之前一直都沒機會買的一盤白色家樂花,準備明天將它放在公司。願它真像它的名字所言,帶給我快樂吧!

(這是文章張貼翌日,在公司拍攝的白色家樂花。這個叮噹花盤終於有派上用場的機會。)

2007年4月9日

指環

基本上,我為自己購買指環設下了一條基本規則:只為著忘記某一件事/一個人而買。

不計因為購買 Jean Reno Loves You 香水而獲贈的那一枚,有著提醒自己要淡忘的指環大概有兩三枚。其中一枚已經轉贈他人,現有又找得出來的,基本上只有一枚而已。而這枚指環究竟為著什麼事而買,似乎真的奏效似的,就連我自己也不復記憶。

原本今年我已經將這條規則放下。既然這一枚指環是自己鍾愛的,為什麼不再戴上?都是一枚指環而已呀!於是,當我偶然想戴的時候,便會將這枚指環套上。

不過,今天我又將這條規則刻在我的腦海裡——我為著要淡忘某件事,再次去買一枚「封印」指環。跟以往稍有不同的是:以往我購買的指環都是套在中指上的,因為我想把無名指留給那個人生最重要且正式的場合……只是,我今次買的,是套在無名指上的指環。

我想,我已經放棄了。

大概,不久之後,我就會忘掉那個曾經渴望擁有婚姻生活的自己罷?

雖然,也許在我的內心最深處,仍幻想會有一個渴望和我結婚的對手出現……

今次買的這枚指環不但是最便宜的一枚,而且是不鏽鋼製造。相信足夠讓我戴上很久很久的時間。

而立之年(二)

難道「三十歲」真的是一個魔法?為什麼三十歲前後,看的世界可以如此不一樣?

因著近期種種轉變,心態也急劇轉變了。雖然我在慶生會上的確下了好幾個願望(也許太貪心了),現在我的十年目標只剩下「隨性而有責任感地過活」這一項而已。

又因為如此,想起傅瑞德先生的一篇心路歷程。建議不論過了而立之年沒有的朋友都去看一看,大概應該有些什麼領悟才對。

我想除了「隨性而有責任感地過活」外,也可以加上傅兄的「過得快樂,但盡量對別人有幫助」作為我另一個十年目標。

Ordinary Girl (二)

我從很久很久以前就曉得一個道理。

因著自己的本相不太受歡迎,加上遇上各種狀況。漸漸地,我認為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本相(以及本名)都是極其危險的事。關於本名,除了必要情況外,基本上大部份的人都不曉得我的本名,我是指我那個中國語的名字。至於本相,基於要生存下去,我漸漸衍生了多個不同面貌的自己,以應付不同場合的需要。又,漸漸地,我自己也搞不懂,這一堆自己算不算是自己了。

其實我所做的,相信有很多人都在做。這個跟榮格的「面具」心理學理論大抵有些相像罷?

大概,我那個所謂的本相,就是那一個 Ordinary Girl 罷了。只是我發現,讓這個 Ordinary Girl 甦醒,是我今年最錯誤的決擇。因著她的甦醒,弄出了許多麻煩和傷害。

還是讓她再沉睡下去罷。

我渴望,很快就找到能讓她永遠沉睡的方法。

還是讓大家只看到那個「滿有性格」的林檎妹子就算了。

剛才搭乘火車回家途中,我看見多年不見的零。

零是我從中四開始因著共同興趣而認識的朋友,年紀大約比我小兩年左右。在群體中,她一直都是最亮眼的女生,身材高挑,本身又是美人胚子貌。我想,我該有段時間曾經妒忌她罷?因為我長得又矮人又不漂亮。無論如何,我一直認為她不會是池中物。

後來她好像到了理工大學唸設計,還拿了好些獎項。

再後來,究竟她在幹什麼工作呢?我漸漸不曉得了。印象中的有模特兒、修身公司顧問、珠寶設計等。她的行蹤又漸漸變得神秘,加上愈來愈少見面,她的近況如何,我已經不曉得。

最近的近況大概就是近年她去參選亞洲小姐的事罷?雖然像她這般漂亮的女生去參選一點也不出奇,只是,有一個認識的人去參選,總覺得有點不真實。

直至今天再遇上她,我當時的直覺是:我像是遇上伊東美咲!

她今天穿著一件深藍色的連身洋裝、淺啡色皮靴,臉上上了妝。她正跟一群跟她差不多一樣的女生聊天。她雖然看起來帶著成熟的韻味,可是仍是一樣漂亮動人。相比起今天穿得很難看、臉上一點妝也沒有、身上又大包小包的我,我覺得跟她的距離好遠。

遠得我也不好意思叫她了。

大概因為各人的選擇不同,不同的人雖曾有相聚的一刻,彼此的距離只有愈來愈遠。不知道十年後的零會是怎樣的模樣?

2007年4月2日

為什麼要獨居?

最近新認識的朋友問我:為什麼要一個人住呢?租金很貴之餘、生活要過得很省、事事都要親力親為、沒有人造飯給自己吃、生病了沒人照顧……等等。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跟家人一起住更好些。

談到這個,令我重新再思考一次為什麼要獨居。

先不說現在因為舊居要重整,就算我想回去也不可能這一點。我和家人的生活模式歧異太大、我需要好些不用常常打掃的小空間來做藝術創作也算是主要原因。

只是,一個人住要負出沉重的代價,我倒清楚得很。

以前過著的不用負責任兼有錢亂花的生活,的確比現在來得「輕鬆」。只是當你某天發現,為了不被討厭,自己無時無刻都要戴著面具過活,就是在家裡,為了不讓家人擔心,面具仍是沒有脫下來的機會。久而久之,就是在自己非常信賴的朋友面前,就算自己想脫下面具仍是力不從心。到了這樣的時候,一個可以讓自己還原為真正的自己的空間,就變成必需品了。

我想,我需要一個人住的原因很簡單:當自己傷心失意疲累時,有個真正屬於自己的空間可以讓自己好好地流淚。

大概,獨居的朋友會懂得這個道理。

2007年4月1日

而立之年

很多人都會把「三十歲」作為一個 deadline:三十歲前結婚、三十歲前有自己的孩子、三十歲前事業有成、三十歲前置業、三十歲前完成博士學位、三十歲前達成心目中的理想……等等。我一直自以為嗤之以鼻,可是,到頭來……原來我也是介意的。

尤其看回十年前的照片,現在的自己的確有些衰老後。

雖然,算起來,我已完成的事情應該不算糟罷?總算真的在這一個 deadline 前完成學士課程(雖然畢業禮的日期在 deadline 之後),以及找到自己的夢想職業(可是工作情況常常不定、經濟情況也是)。可是,除此之外,究竟我在幹什麼呢?我跟兩年前的自己,是不是仍然一樣渾噩?

人生有很多變數,當你以為平靜安穩時,它就會出現殺你一個措手不及。也許,既然人的的變數那麼多,焦慮是起不了作用的;你自以為之前細心計算籌畫未來,同樣地也是起不了作用的。那,我是不是該順其自然還平安一些?

不知道到我四十歲時會是怎麼樣?會比現在平靜安穩嗎?

又,或許,雖然我每天都在渴求平靜安穩,我暗地裡一生都在挑一條不太平靜安穩的路來走……

Ordinary Girl

最近常常有人說我是一個很特別的女子。而最新的評語如下:妳真是太有性格了!本來自豪於自己跟一般女性不一樣的我,忽然間悲哀起來。

從小開始,大概因為我做的事情好些都不按理出牌,又或者真的是性格上的關係,我一直都被貼上「這女孩跟別人不一樣」的標籤。因為不一樣,於是不被大家理解、接納、或者肯定,甚或不被大家喜歡,或者覺得「這女孩真怪」、「這女孩不太像女孩」。雖然不一樣的事我仍然在做,可是,我同樣仍然很想被大家接納。

直至有自覺成為藝術工作者,加上在一堆「滿有性格」的同學朋友的氛圍間生活,我漸漸又覺得,我的不一樣也很不錯!之後我改為為著自己的不一樣而自豪。

隨著重投職場,面對現實世界,我忽然再發現,我根本就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樣特別,或者有性格,我在好些方面也只是個 ordinary girl。我會有很平凡很普通的女生擁有的夢想、渴求和需要,實在平凡到不行。只是,為什麼大家仍是認為我太有性格呢?還是我把這一個自己太過隱藏了?

真的,我不如人家所看的那樣特別,我只是個 ordinary girl。

有誰可以看到我這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