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9日

金玉其外

【明報專訊】食環署助理署長勞月儀表示,食環署人員調查迪士尼樂園疑食物中毒時,被要求除帽及襟章,是不能接受的。

勞月儀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署方於上月30日派2名衛生督察,巡查迪士尼樂園,調查2間園內餐廳懷疑食物中毒事件,園方職員要求他們除下帽及襟章,以避免引起遊人不安,2名督察沒有請示上司,自行決定除去帽及襟章。

勞月儀指出,不能接受有關做法,迪士尼沒有權力提出有關要求,而他們已聯絡迪士尼,確保不會發生同類事件。

【明報專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近期開始收到不少樂園員工的投訴,主要批評缺乏休息時間(外國迪士尼員工每工作2小時休息15分鐘,香港迪士尼則是工作每4小時,方有15分鐘休息時間)、缺乏廁所、工作期間不准飲水及不可使用無線電話等。

有來自匿名員工的電郵,亦批評主管不依程序安排員工上、下班時間,將晚飯時間與休息時間「結合」,規定員工要在下午6時前食晚飯,然後一直工作至深夜,不准自己帶水樽等。樂園發言人表示,公司是容許員工有休息時間及自行帶水樽,不過她補充,會吸收總綵排的經驗,制訂改善方法。李卓人稱,美國、日本及法國皆有集體談判權,故其餘4個迪士尼樂園皆已有工會。(節錄)
迪士尼不是樂團,或只是個虛偽的樂園,我想好些人已醒覺。他們為了製造這個樂園,將所有不好的東西都硬生生地隱藏了。我不知道美國的情況如何,可是,好像美國大機構來到香港都會變質。

看到以上的新聞,令我憶起03年在星巴克工作的短暫歲月。

雖說星巴克是美國公司,可是在香港,星巴克是由美心集團管理的。難聽點說句,你在星巴克吃進肚子裡的廿多元的蛋糕,實質為「美心西餅」而已。我看過星巴克執行長的著作《Pour Your Heart into It》,看到他說到星巴克的發展史、當中所使用的完善管理系統、培訓方法、同事們互稱partners此類提升僱員價值等等的對策等,令我猶然神往。加上我對於星巴克的熱情,令我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星巴克的barista。可惜,在美國行得通的一套,香港是行不通的。未知是否因為中國人當管理的問題?

我在星巴克遇到的不公平待遇有很多。當然,有些規則可以接受,例如不能染髮以統一公司形象、不能塗香水防止影響店裡的咖啡豆味道、上班要準時等。只是有太多令人忍受不了的,令我生氣得一走了之,就算要賠一天人工也甘願。

第一個不幸是地區經理是個食言的人。我在面試時強調自己要上課,輪班時間需要遷就。當時地區經理說完全沒有問題,可是當我入職後完全是兩回事!在星巴克的工作模式,有全職、半職與兼職三種。我至今仍不明白,雖然我面試時是面試全職,既然地區經理心裡知道全職不能遷就輪班時間,何不將我轉為半職或兼職?直至我入職後他們說完全不能遷就輪班時間,也在這時才知道半職與兼職這回事,到我想申請轉職他們狠狠地拒絕,那即是迫我離職,不是嗎?

第二個不幸是,我竟「幸運」地入職於香港分店網中其中一間最差的分店。那位店長一點EQ也沒有,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不是善男信女。她除了忌才(她有沒有忌我我不知道,倒很肯定她很忌一位跟我同期入職的副店長)外,還喜怒無常,而且逼人透露個人隱私。有次我因為發燒想請假,後來幸好有必理痛旁身,吃後身體回復狀態。可是店長仍不停質問我為什麼會有必理痛旁身,還問我是不是有暗病!一、有必理痛旁身有什麼希奇?難道必理痛是毒品、醫生處方藥物不成?二、我只要沒有直接影響工作,我幹啥要讓你知道我的病歷?

又有一次,我去上培訓課程遲了五分鐘,這個我知道是不對,可是店長竟硬要說我遲了十分鐘。後來有次上班遲到了(嚴格說不算完全遲到,只是我不能做到準時換好制服做到準備狀態,可是我已準時到達店裡),店長又要逼我簽警告信,又舊事重提說我在培訓課程遲了「二十分鐘」!五分鐘變二十分鐘?妳是不是太誇張了?

還有一次,我被派去不同的店「借貨」(向不同的店借出貨品應急),可是我要拿的貨物原來跟七盒一公升裝維他奶同等重量,店長又不給我手拉車,那次我真的想哭。直到最後一站,那兒的partner可憐我,借出手拉車一架,我到現在仍很感激。

坦白說,我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實在太多。至於報上所言的「不可使用無線電話、亦批評主管不依程序安排員工上、下班時間,將晚飯時間與休息時間『結合』,規定員工要在下午6時前食晚飯,然後一直工作至深夜」,在我於星巴克的工作經驗裡是司空見慣的事。坦白說,我不覺得自己是個「partner」,我只是個下等勞工。

那麼,什麼成為我離開星巴克的導火線呢?在正統培訓課程裡,收銀和怎樣叫身旁的partner弄飲品是要學的,因為那裡有一套系統。除了在店內學習外,還要在中心上課才能正式幹收銀的工作。可是店長不讓我去上課,只草草教我怎樣使用收銀機便逼我當收銀的工作了。還記得那天是星期天,她們推我去幹收銀時還要是尖峰時間,不但多人排隊,我又不懂咖啡的名字,而且不熟識那部收銀機的操作。我知道,那是店長與主管想我離職的暗示,基本上她們之前做的小動作已夠多了。那時我完全不能應付情況,只好強忍淚水幹下去。當晚我在想,我只是為了興趣而入職,不是為了糊口,所以決定一走了之!

離職後,雖然我偶然仍會去星巴克,可是我對於它已是絕望。仍去的理由只是因為它的便利。寫了這麼多,只想讓大家知道,一個機構的風光背後有著甚多黑暗面。大家仍想去香港迪士尼嗎?我就不想了。

3 則留言:

  1. 我在一間大型電器連鎖店工作, 有同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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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應該是文化差異所做成,
    例如台灣的飛利浦就比香港飛利浦的團隊文化要好很多。
    本地文化有一個特點:不尊重人。
    不但管理者沒有尊重人的心理素質,
    也間接導致同事之間的關係惡劣。
    加上歐美各地有工會,故此,管理層也會投鼠忌器,
    香港幾乎如基本法一樣,這種壓迫而非人性的管理,
    五十年不變,沒有與時俱進。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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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仲尼、easonlam、WuSoGor兄:
    也許,我不止對星巴克絕望,我對香港也絕望。

    Lin君:
    我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卻常被人家錯認為日本人或國外回流人士。近年......漸漸發現,也許自己是想當「日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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