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為自己購買指環設下了一條基本規則:只為著忘記某一件事/一個人而買。
不計因為購買 Jean Reno Loves You 香水而獲贈的那一枚,有著提醒自己要淡忘的指環大概有兩三枚。其中一枚已經轉贈他人,現有又找得出來的,基本上只有一枚而已。而這枚指環究竟為著什麼事而買,似乎真的奏效似的,就連我自己也不復記憶。
原本今年我已經將這條規則放下。既然這一枚指環是自己鍾愛的,為什麼不再戴上?都是一枚指環而已呀!於是,當我偶然想戴的時候,便會將這枚指環套上。
不過,今天我又將這條規則刻在我的腦海裡——我為著要淡忘某件事,再次去買一枚「封印」指環。跟以往稍有不同的是:以往我購買的指環都是套在中指上的,因為我想把無名指留給那個人生最重要且正式的場合……只是,我今次買的,是套在無名指上的指環。
我想,我已經放棄了。
大概,不久之後,我就會忘掉那個曾經渴望擁有婚姻生活的自己罷?
雖然,也許在我的內心最深處,仍幻想會有一個渴望和我結婚的對手出現……
今次買的這枚指環不但是最便宜的一枚,而且是不鏽鋼製造。相信足夠讓我戴上很久很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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